黄山市屯溪老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房评估项目年度合作单位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7 人气:8185 来源:admin


我单位拟对公房评估项目年度合作单位的确定进行公开询价采购,公平、公正、择优选定评估服务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黄山市屯溪老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房评估项目年度合作单位询价。

二、项目范围:黄山市屯溪老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房租金、房产价值及附属物评估服务(根据实际业务需求)。

三、项目服务时间:2021年度(自服务合同签订起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评估费用报价:评估单位根据自身实力参照行业正常水平后进行报价。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根据报价函的格式,分别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5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产进行报价(以产证面积为准)。

五、评估费用支付方式

由公司按合同年度结算,待评估单位提交经验收合格的评估报告后,一次性支付总费用。

六、评估工作时间要求

在我公司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评估工作。

七、参加报价的公司需符合的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土地、资产等评估资质证书;

2.注册资本在30万元(含)以上;

3.在黄山市范围内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4.成立年限在3年及以上;

5.具有执业资格的资产评估师或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2人(含)以上;

6.投标人需取得国家资产评估资格管理机构批准的资产评估资格,且具有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或房地产估价资质;

7.遵守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三年内没有业内违规或受处罚记录。

八、参加报价的公司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评估单位资质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专业人员名单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5、承诺书(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资产评估师承诺如遇依法应当回避事项及时主动回避);

6、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相应的办公设备证明;

7、在2018年1月-2020年12月期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公司简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资质情况介绍、经营范围、员工资质情况、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分析、业务联系方式及人员等;

9、评估费用报价函。

10、法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封装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本次评估报价函一正一副,封面统一写:“xx项目询价文件、评估单位名称(盖章)、时间”,并密封。评估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九、送达截止日期

评估单位必须在2021年3月23日15时前将评估报价文件一份按规定封装好送到黄山市屯溪老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运营部(地点:滨江西路28号四楼;电话:0559-2586015;联系人:程权),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的评估报价文件,我司不予受理。

十、评标办法

本次采用经评审有效最低价法。如在评审过程中存在通过评审不足三家的,将终止此次询价项目。合格的评估单位在评估报价函有效的情况下,按租金评估、房产价值评估和附属物评估三项评估项目报价合价按5:3:2的比例进行汇总。从低到高选择一家单位为最终的评估单位。若出现并列报价情况,优先选择房产租金评估报价合价低的评估单位。

十一、附则

本询价函解释权归属黄山市屯溪老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评估报价函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黄山市屯溪老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17日